经过办案检察官释理释法、用心用情的帮教后,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对检察官含泪说道:“我对自己之前做的事情非常后悔,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我以后不会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,我一定要好好学习。”这是达川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办理的一起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案件中的一幕。
缺乏监管,留守少年入歧途
“有微信号不?扫下这个二维码,一天净赚八十块。”庞某记得在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,他的同班同学吴某让他用微信扫一个二维码。吴某告诉他,只要别动微信号,晚上就能给他支付八十元。对于这种“好事”,庞某没多想就答应了,不想,第二天自己的微信号就被封了。
近年来,租售“微信号”赚钱这一现象频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。只需借出或出售自己的微信账号,便能获得可观的报酬,听起来像是“天上掉馅饼”的好事。然而,事实却并非如此。网络黑灰产通过租赁、购买等方式获取正常的微信用户账号,进而利用这些账号实施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。这种犯罪手段门槛较低,犯罪人员主要为一些相对低龄的人员,如学生群体或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。他们趋利性强、法律意识淡薄,容易被利用成为犯罪帮凶。吴某便是典型的一个例子。
吴某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,家里的大小开支都由务农的爷爷奶奶负担。看着两位老人辛苦劳作、省吃俭用地为自己攒下学费,吴某暗自下定决心,他要自己挣钱,不让老人家再那样辛苦。然而,彼时仅有16岁的他却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走上了歪路。一开始,吴某先是将自己的两个微信出租给他人,导致自己两个微信被封。此后,吴某又向同学、朋友及在网络上收租微信号,再转租给上家,从中赚取差价牟利,在4个月内就获利万余元。为获取更多利益,吴某又开始为上家提供的群聊“拉粉引流”,并在群内发展“代付”“代收”业务,而这些专业QQ群实际上是用于向被吴某等QQ拉手拉进群的人发布兼职刷单任务及诈骗APP链接的诈骗QQ群。各种“业务”都做得风生水起,春风得意的吴某给自己买了辆摩托车,剩下的钱则用于日常花销与补贴家用。吴某一时得意忘形,以为找到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,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。
天网恢恢,严审细查促悔悟
2022年4月,达川区公安局通过摸排线索发现吴某租赁多名同学的微信号,导致大量微信号被封,并于翌日立案侦查。经查,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期间,吴某先后向上家出租微信、抖音号、为上家提供的QQ群“拉粉引流”、利用支付宝账号和银行卡账户为上家接收、转移资金,从中获取佣金4万余元。2022年4月12日,吴某在其学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随着案件的迅速推进,吴某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在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,吴某面对指控,痛悔不已,内心也十分害怕,当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。他还表示,马上就要高考了,他还想继续上大学,希望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。吴某的父亲更是情绪激动,他哽咽着坦言,由于常年在外务工,陪伴孩子的时间太少,疏忽了对他的教育,并承诺以后会加强对吴某的监管教育,绝不能让他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真情帮教,耐心细致助改过
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综合考虑到吴某是在校学生、未成年人,也是初犯,且无犯罪前科、悔罪态度良好、积极退赃、自愿认罪认罚、犯罪情节较轻、父亲愿意监管等有利因素,严格落实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,在审查逮捕环节对其作出不予逮捕决定,审查起诉环节在综合全案案件事实的情况下,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,设考验期八个月。
宽容不纵容,厚爱须严管。不捕不诉不等于“一放了之”,承办检察官为吴某制定了一套监督考察方案,对其开启了为期八个月的跟踪帮教。检察机关联合达州市万家合社工中心、心理辅导专家及社会服务机构,组成多方协作的帮教团队,通过组织定期学习、心理测评、志愿活动等帮教措施,帮助吴某重归正途。期间,检察官还督促吴某学习法律知识,对其定期开展心理疏导,了解思想动态,及时调整帮教措施,并提供学习及职业规划的指导。吴某也主动定期向检察官报告自身的学习、生活情况,撰写了多份书面思想汇报。检察官还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亲职教育,主动与吴某的父母进行沟通,强调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关键作用,促使吴某父母调整自身行为,提升监护教育能力。
梦圆大学,雨过天晴迎新生
经过一系列多管齐下的帮教措施,吴某逐渐走上了正途。他也十分珍惜这个机会,一边接受考察,一边认真备考。高三时,吴某在一份悔过书中总结了自己最近一次的考试情况。他决心要补起自己的弱势科目,调整好心态,全力以赴高考备战,把握好自己的人生与未来。
在悔过书上,吴某也用一笔一划认真记录下自身的深刻反思。他写道:“因为之前的事情,让我意识到不能走错路,做错事,要光明正大的做人做事,以后要好好学习做好事,要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有帮助的人。”
对吴某的帮教效果显著,他在2023年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四川省内一所大学院校。2023年10月,为期八个月的考验期结束,达川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“推一把是少年犯,拉一把是大学生。”接下来,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用行动诠释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帮教理念,践行检察初心,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,用真情帮教照亮迷途少年回家的道路。
(杨婧艺)